Friday, February 22, 2013

胸口永远的痛



我乃饭桶一个,面包吃多了忧郁症会发作,所以只好自己动手下厨,把家人当实验室老鼠。昨天尝试自己做马来饭团Ketupat,以配椰浆炒杂菜masak lemak,结果令人满意。因为还有椰浆,今天又做了otak otak















远离新加坡居住,最让人沮丧的就是吃的问题。尤其周末不想下厨的时候,一想到出外花钱用餐也不能解馋,我们就会自己做一些简单又好吃的东西。
一家人最喜欢的莫过于“movie night电视晚餐”。前一天把鸡翅,排骨等腌好,星期六出门送两兄弟上课外活动前把鸡翅,排骨放入烤箱内调好烘烤温度和时间。送两兄弟后,顺便到超市去买新鲜的水果、蔬菜、冰淇淋和其他的junk food,然后接人下课,去吃午饭逛街打球溜冰什么的 ,傍晚回家,大人把蔬菜水果洗干净,拿出已经香喷喷的鸡翅排骨,小朋友一个张罗饮料,一个管apple tv 租电影,四十五分钟内一定开台开饭,在电视机前大饱口福。

母亲大人去年来荷兰小住,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在外面跑。一个星期六真的累了,在小朋友要求下,决定做电视晚餐。我一如往常的把排骨准备好,出门前放入烤箱。谁知道傍晚回到家里,排骨又干又硬,而且味如嚼腊。我们没有其他的东西吃,只好随便咬了几口,吃别的junk food充饥。

我又一次向她证明了自己不会做菜。这是我胸口永远的痛。

中学时期,在电视上看到方太做了一道卤汁豆皮的素鸡,很有兴趣自己做。结果为了好强,偷偷在她老人家不在时把豆皮煎得焦黑,搞得整个厨房乌烟瘴气,被骂了一顿。后来又搞了一个马铃薯沙拉,因为我的“名声”不好,一大碗无人问津。我第二天带到学校请老师同学吃,大家都说我厨艺非凡。从那时起,我几乎不在家里做饭,一有什么party我都会自告奋勇尝试一些新鲜的菜肴,唯一条件是得借用别人的厨房。因为这样,家人也渐渐的认定我无法在厨房立足。与此同时二姐也似乎得到了母亲的真传,没有什么菜作不出来,所以大小节日我都是吃和洗碗的份。

我今天会作的东西,很大部分是马来印度餐的菜肴,也有一些用奶油乳酪等作的比较西式的东西,母亲大人对这类食品兴趣不大;而我在她面前也很抗拒(或不敢)碰任何中菜。

我想,她大概永远都会以为我真的不会下厨,就像她一直会认定我中学时期的那群死党是流氓。

上网浏览时撞见这个部落格Mummy I Can Cook! 作者Shu Han是美术系的学生,因为喜欢吃,也因为被她母亲启发,在伦敦一边上学一边打工,也一边在网上煮出一片天地,很有意思。那天看到她的自制猪肠粉,我开心得几乎死去。















Friday, February 1, 2013

三毛和Beatrix


















我们住的这个小镇离市区Eindhoven大概十五公里。选择租下这栋房子是因为它够大,租金又合理,出大门右转不远就是快速公路,左转步行十分钟有一个小农场,饲养着绵羊,马,鹿等可爱的动物,继续走有草莓园,玉米地,还有一小片树林。如果出门后往房子旁边一条小径走去就是教堂、超市、油站、还有许多小店:肉类,乳酪、花卉、书籍文具、药方、水果蔬菜、小吃等都聚集在一条很欧洲的街上。

小镇里应有尽有,居民有很大很多的活动空间,不象在市区里交通拥挤,感觉上也比较肮脏。但是大多数的外国人为了上班上学方便,都住在市区里,所以我几乎没有在我家附近看见过其他亚裔人士。

肉店新来的年轻小妹除了我也大概没有接待过另一个亚裔顾客。

那天我的心情还不错,把一些衣服拿到洗衣店。老板娘一边骂我搞了一年的荷兰文还是不像话,又一边逼人重复练习几个句子然后和职员一起笑得天翻地复才肯放人。我满脸笑意的离开,很快又推开肉类店的大门对站在柜台后面陌生的小妹说了一声早安。一向热情的老板不在,我只感觉一阵强烈的寒意直袭,同时清楚的看见她在意识到我是非她族类后皱起的眉头。

十年离家,我的触觉已经十分敏锐。

我把要买的东西说一遍,她一言不发,黑着脸打包着我要的排骨,火腿和牛排。然后我问她当天有没有猪肝,她冷冷地回答: “你看见这里有猪肝吗?何必多此一问?”我看着她,心想老娘今天非教育你这个黄毛丫头不可。我压抑着正在上升的血压,改用英文说:“你是新来的吧?你们老板有时会把猪肝放在柜台下的冷藏箱里,你不妨看一看。如果有,给我两个。如果没有,在这本册子上记下‘新加坡太太要两个猪肝’,你们老板是这么叫我的,我明天来取。”她一楞,打开冷藏箱,捧出一盆猪肝,大气不敢哼一下,给我打包。付钱的时候,我对她说:“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工作,我们每个星期都会见面,交个朋友怎样?”她很努力把嘴角往上扬了一下。

往后一连几个星期我去买肉的时候老板都在,小妹总是找机会回避,但我就是厚着脸皮用我的蹙脚荷兰文逼她开口跟我说一两句,逼她非对我友善不可。

终于有一次老板不在,她一个人看店,我们就有了以下的对话。

我: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我是Beatrix
我:哦,你和女王同名!
她:哈哈,是呀!你也知道我们女王的名字?新加坡有国王皇后吗?
我:没有。但是我跟我们总理同姓。
她:你们总理真能干,以后世界就是你们的天下了。
我:(楞了一秒)你说的是中国吧?我是新加坡人。
她:(楞了两秒)那不是在中国吗?你们几年前办过奥运。
我:那是中国上海。
她:喔!我好想去上海,我最喜欢吃寿司了。

Beatrix的这个小插曲让我想起三毛收集在《稻草人手记》里的《西风不识相》。三毛在文章中叙述自己离开台湾到西班牙、德国和美国生活时与西方人相处时的际遇。离家前她被嘱咐“凡是要忍让……吃亏就是便宜,要有宽大的心胸……。”因为无谓的忍让,三毛一再被同学欺负,结果悟出和“洋鬼子”打交道的道理,在洋人世界里打出一片天下。

我和三毛的年代不同,从来没有被谁嘱咐要忍让什么。我们在新加坡也见惯鬼子,加上咱们国际闻名的双语教育和老娘我天生一脸的凶悍,我从来没有被真正“歧视”过。因为往往有类似状况,我总是能见招拆招,让想欺负人的鬼子悬崖勒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并且给我我应得的尊重。

和一个鬼子朋友说起Beatrix的事,她说我教会Beatrix对我友善的方法很“禅”,绝对Asian

Friday, January 18, 2013

Nigella的姜汁撞奶



今天白雪纷飞。

零下五度 ,想吃点什么暖暖的。

翻开茶几上的Nigella Lawson的新书Nigellissia,一翻就翻到了甜品部分。读着书中加了酒精的巧克力奶油甜点,突然馋意和创意大发,把从香港带回来的荣华牌姜汁撞奶用少许gin和开水冲泡,五分钟后凝固,微暖中送入口中,yum

喜欢Nigella Lawson,因为她是先搞文字后才搞吃的。介绍每道料理之前也必有一番唠叨才介绍料理做法。喜欢她的文字和做菜原则,随性,感性,性感。

2003年,朋友知道连荷包蛋都做得不好的我将当全职“煮”妇,马上送来Nigella Lawson的书How To Be a Domestic Goddess(如何当家居女神)。当时因为孩子的爸被派到美国工作, 我们刚添了老二,不想一家人长期分开,决定一起出国。我当时刚离开了自己十分十分喜欢的工作, 也大概还有一点产后忧郁症,心理不平衡,情绪低落,很不愿意去碰那本书。很久以后,才无意间读到Nigella驳斥女权主义者对她这本书的批评,说 :“Some people did take the domestic goddess title literally rather than ironically. It was about the pleasures of feeling like one rather than actually being one". (很多人只看到我的书名字面上的意思,忽视了它的讽刺性。你不需要真正当一个家居女神,也可以享受到一个家居女神的快乐。)

当时的我,因为环境所逼,已经是一个不需要看什么食谱也随时做得出一桌酒菜款待朋友的美国Soccer mom。我喜欢驾着我的标准家庭主妇大车去超市买菜,然后到学校去接孩子放学,回家吃点心,再到游乐场玩两个小时,和其他妈妈们说别的不在场的妈妈们的闲话,交换家居心得,回家后半小时内给哥哥弟弟洗澡换衣并做好晚饭,面不改色。

曾几何时,每当有人以一种有点鄙视有点嫉妒又有点不以为然的语气神情问我:“So, what do you do when the kids are in school?” , 我不再解释自己其实有多忙多累,而是理直气壮的说:“I am enjoying life.”

今天白雪纷飞,零下五度,我坐在这个欧洲小镇的窗前,吃着加了gin的姜汁撞奶,enjoying life



Friday, January 11, 2013

中文是一条寂寞的路






日前进行书架“小扫除”,指示两兄弟清理各自房里书架。不愿再继续收藏的,或是觉得自己不喜欢的,要捐出去的书都抽出来,以腾出空间给以后要买的新书。我转身到自己房间不到十分钟,探头往两个房间“偷看”,两人不约而同地已经把书架上所有的中文书搬下书架,一本不剩。我捡起一本绘本问弟弟:“你不是很喜欢这本《挖鼻孔真好玩》吗?”他支支吾吾的回答:“我是喜欢,但它是中文的……我只要英文书在我的书架上,这本你可以和把它一起放在你自己收集的绘本……”哥哥听了,也快手快脚的把他的绘本塞给我。

我不惊讶,只是惆怅。我们离新多年,两兄弟不曾在新加坡上学,也因此有幸避开了本人不敢苟同的新加坡多年来改革了又改革的中文教育。我自己通过绘本、故事书和漫画等让他们接触中文,也让他们上没有压力的中文课。我不断尝试,威胁,利诱,心里一直希望他们哪天也能看到让我一辈子陶醉的中文的美丽。

看来我没有成功。

正当全世界纷纷学习中文以面对中国这条巨龙的苏醒,我常常听到的是华裔与非华裔父母对孩子说学习中文可以有比较多出路云云。这和我们父母当年逼我们死啃英文课本的心情是一样的。

学习英文,让我们能够追求欧美 的文化。我们看得到英国文学美国文学的精彩,听得懂爵士、乡村、摇滚等流行音乐,也充分享受好莱坞电影的魅力。学习英文是“酷”的,懂得西方文化是“酷”的。当然,掌握英文的人在工作上无疑比别人领先几步。但是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不曾感觉身边学习中文的人(包括我的孩子)有任何对于中国的文化的憧憬?和身边家人朋友谈起中国的时候,不管在新加坡或是在国外,如果不是谈论现在的中国人如何富裕,就是在大骂现在的中国人多么丑陋。有谁说起哪一本中文书多精彩,有谁知道中国有那个超级音乐人,有谁记得除了给洋人看的《英雄》,张艺谋还有什么电影?

有谁会因为读《红楼梦》而被看成是“酷”的?

最近有个朋友给自己四十岁的生日礼物是三个月的长假,独自到Montreal蒙特利尔去读法文。我始终没有问她为什么学法文。

Eat, Pray, Love 的作者Elizabeth Gilbert离婚后也到意大利去读意大利文,只为兴趣。












Wednesday, June 20, 2012

《背影》




每一年的暑假前,荷兰的小学毕业生都要参加一项骑自行车考试。这是因为大多数孩童升上中学后都是自己骑车上学放学和参加其他的课外活动。我们住的地方离国际学校较远,阿乐上中学后不会骑车上学,但还是让他参加考试,磨练磨练。考试之前学校发下来通知书和自行车所须装备的细节,我们也跟着要求准备。考试前一天晚上,他爸爸下班回来还没踏进门,就直接到车库里安装刚买回来的车头灯和要夹在轮胎上的锁。我忙完晚饭后往车库探头一看,正是他背对着我,在斜阳下埋头为儿子干活的轮廓。

很“背影”的一幕。

然后整个晚上我都觉得惆怅,莫名的。当然也不是莫名,心里知道自己永远无法释怀的,就是我终究不能知道被父亲爱着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那天睡觉前从书架上抽出这本格林出版,由日本插画家伊藤望(Ito Nozomu)画插图的绘本,再一次慢慢的读,细细的看。喜欢画家淡淡的笔触,含蓄但深情。

庆幸我的两个孩子有个好爸爸。









Tuesday, June 12, 2012

焦糖玛琪朵


这几个月因为没有写新的东西,受到十多个电邮问我在干什么。当然这当中大多是已经知道我的“衰款”的朋友,但是有一些竟然是我不认识的读者!!!

真让我有点受宠若惊。

这些日子没写一个字。原因:懒。借口:一, 最近比较忙。 二, 写了上一篇关于情书的,觉得自己写得不好,就一直在思考接下来博客要走的方向。

当然在懒的时候忙的时候和思考的时候,我还是不停地半躺在沙发上看着书。

看了这些:
绘本《红绿灯眨眼睛》、《独一无二的阿明》、《小女儿长大了》;张耀的《打开咖啡馆的门》和《咖啡地图》;金庸《笑傲江湖》, All Hell Let Loose by Max Hastings, The Virgin’s Lover by Philippa Gregory, Breakfast At Tiffany’s by Truman Capote, The Adventures of Tin Tin Volume 6, The Quest for Paradise, Geronimo Stilton

这其中,两本台湾时报出版印刷精美的《打开咖啡馆的门》和《咖啡地图》让我庆幸自己住在欧洲。

大概是2002年在新加坡纪伊国屋书店买的,因为喜欢书的设计和排版和里面的精彩照片文字。但是过后从美国德州的牛仔小镇搬到中国江南的工业园,我没有再碰过它们。现在来到了荷兰的Eindhoven(中文名:埃因霍温),有幸身处欧洲独特的咖啡馆文化中,自然想起书架上的这两本书。 作者张耀走遍欧洲咖啡馆,图文并茂的介绍了咖啡文化的历史读《打开咖啡馆的门》时,我喝的咖啡也一杯接着一杯。后来翻开《 咖啡地图 》,发现自己不久前到布鲁塞尔去过的咖啡馆 Café Le Cirio竟然是书里介绍的,就很开心。还记得当天因为对咖啡的认识不深,点咖啡的时候告诉侍者要skinny caramel macchiato, 她忍住了差不多要翻的白眼,说:We are not Starbucks but we make very good Latte. Would you like to try that?

那天以后当然拼命研究欧式咖啡,以免再次丢脸并得罪人。

PS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梁静茹唱的“你在我玛琪朵上,画上了一颗心”里的“玛琪朵”是什么意思。新加坡知道的人大概不多吧?嘿嘿。(还是大家都知道?)















Monday, March 12, 2012

Captain Wentworth 对 Anne 的告白




















Jane Austen 珍.奧斯丁 
之二











常常看到的I love you, je t'aime等都觉得很自然。也许是文化差异,每每看到中文“我爱你”这三个字总还是觉得别扭。 西方时尚文化文学的风行,让我们长久以来来对西方人表达感情时的毫无保留的已经习惯。但是我们讲中文时有这么说的吗?或是我自己的问题?

读过许多遍Persuasion. Captain Wentworth 最后对Anne 的深情告白总是让我心动。那天偶然看到网上小说中文版,读到这封信的翻译,对译者的功力十分羡慕。但是这又让我想到,如果一个廿一世纪的华人要做同样的告白,用比较现代的、口语的中文来写会是什么模样?

这是我翻译的Captain Wentworth 情书的中文现代版:

再不能沉默地听下去了。我要尽我所能向你告白。你折磨着我的灵魂。我是又痛苦又期待。别告诉我一切已经太迟,我们之间的感觉已经消逝。我再次把我的心给你,一颗因你在八年前几乎已经破碎的心。不要说男人比女人容易忘记,不要说他的爱逝去得快。除了你我心里没有别人。也许我曾经对你不公平,曾经软弱或愤怒,但我从来不曾见异思迁。因为你我才来到巴斯。我心里想的计划的都是因为你。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吗? 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愿? 这十天对我是一次漫长的等待,如果我能明白你的心意,就像我认为你明白我的一样。
我无法再写下去了。我无时无刻听到折磨人的话。你压底声音,但是我听得出那声调,那别人听不出来的声调。——你太好了,你对我们之间终究是公平的。你相信男人对于爱的专一和忠贞。也相信我吧,相信我对你的热切的和坚定不移的爱是

F. W.

我得走了,带着对命运的未知。但我会尽快回来,或跟你们一起去。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决定我今晚到你父亲府上去,或永远不去。

原文:

"I can listen no longer in silence.  I must speak to you by such means as are within my reach.  You pierce my soul.  I am half agony, half hope.  Tell me not that I am too late, that such precious feelings are gone for ever.  I offer myself to you again with a heart even more your own, than when you almost broke it eight years and a half ago.  Dare not say that man forgets sooner than woman, that his love has an earlier death.  I have loved none but you. Unjust I may have been, weak and resentful I have been, but never inconstant.  You alone have brought me to Bath. 
For you alone, I think and plan.  Have you not seen this? 
Can you fail to have understood my wishes?  I had not waited even these ten days, could I have read your feelings, as I think you must have penetrated mine.  I can hardly write.  I am every instant hearing something which overpowers me.  You sink your voice, but I can distinguish the tones of that voice, when they would be lost on others. 
Too good, too excellent creature!  You do us justice, indeed. 
You do believe that there is true attachment and constancy among men. 
Believe it to be most fervent, most undeviating, in
F. W.
I must go, uncertain of my fate; but I shall return hither, or follow your party, as soon as possible.  A word, a look, will be enough to decide whether I enter your father's house this evening or never."




Thursday, February 23, 2012

Jane Austen 珍.奧斯丁


之一

多年以前因为偏见,‘死死’不愿意读这本经典。当然也因为手上的是中译本,翻过几遍感觉别扭,完全提不起劲。忘了是什么时候,在书店买了一本英文版的,在回家的地铁上翻开第一页: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有点震撼。

比起中文翻译真的是不一样: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当然后来Jane Austen就像海风似的在我身边吹着,至今没有停过。看完后,马上搞来Sense and Sensibility, Emma, Persuasion, Northanger Abbey, Mansfield Park。全部看完后又弄来她的早期作品 Sandition Catharine 等,也包括她和姐姐Cassandra的书信文集。

Jane Austen 的迷恋,其实不只在于她的故事情节。最主要在于她在语言上给读者的一种刺激。我们今天用的语言太商务,Jane Austen 浪漫的old English,总是让我陶醉。

最享受的就是,深夜里,留一盏小灯,点起客厅各个角落的蜡烛,倒一杯红酒,慢慢地,细细地,享受Jane Austen两百多年前在暗淡烛光下,一句一点墨写下的经典。

我们看书不就是为了这种感觉吗?





Tuesday, January 10, 2012

《1Q84》



看完《1Q84》第三册后的第二天晚上又马上开始重看第一册,因为有点cold turkey 的感觉。当然,爬上床之前我撩开窗帘看一看天空,确定一下月亮是否只有一个。

1Q84》第一和二册2009年在日本出版后,也是村上迷的朋友几夜不眠读完后马上写电邮告诉我不管英文版中文版什么时候上市,最好等翻译完出版后才一起买来读,要不然对下一册的渴望“会闹出人命”。好不容易在书店看见叠得高高的刚出炉的Book1Book2,买回家后翻了几页,等到想起Book3几乎同时在日本出版,我已经读完第二章:青豆爬下了避难阶梯,天吾也读了《空气蛹》,两人已经领着我走进了有两个月亮的1Q84年了。

青豆,三十岁,健身教练,兼职杀手,专门“处理”伤害女性的男人,并且拥有一套特别的杀人方法,被她杀死的人看起来像死于心脏衰竭。天吾,补习学校数学讲师,业余写稿,希望成为小说家。母亲早逝,由父亲带大,童年也过得不开心。给人代笔写小说后而进入1Q84年。青豆和天吾的关系始于小学时代。两人是同班同学,一天青豆在无人的教室里紧紧地握住了天吾的手,不发一言。然后她退学了,两人再也没有见面,但是二十年间两人一直渴望和对方见面。 天吾替人代笔写的小说《空气蛹》成为畅销书,原来的故事由一个奇特的少女深绘里口述亲身经历。深绘里原来是青豆要暗杀的邪教“领袖”的亲生女儿,写《空气蛹》的目的是要揭发邪教的秘密。在书中加插的日本邪教,学潮和几个非常特别的人物重重叠叠相互交错,也给故事增加了分量。小说写到最后,当然是青豆和天吾两人因为整个故事的悬疑而结合在一起。青豆天吾两人在公园滑梯上重逢的描写,含蓄但深切,显示村上的功力十足。 当然到最后青豆和天吾终于成功地离开了1Q84这个奇怪的世界,让我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也被许多村上大爷没有交代的情节烦着。这大概是村上的意图吧!村上花大量篇幅写一些似乎和故事发展没有直接关系的东西,如天吾烧饭的过程、青豆和陌生男人的一夜情,或者深绘里的乳房的形状(而且不止一次),甚至某个男人的阴茎的大小;但最后他老人家却留下了许多空白,没有交代深绘里的下落,还有只会说“嗬嗬”的小小人到底是什么东西。尽管如此,我还是一样被《1Q84》紧紧牵住,无法自救。

喜欢的书一般都能像《1Q84》,因为读后不断的思考、回味、质疑,让我精神恍惚,酣醉不愿醒。最后无可避免的醒来后就闹“冻火鸡”,一定要重读全书或片断,或拼命上网看别人读后的想法,确认自己是否和大家一样正常或不正常。我真的有好几回看着月亮周围的夜空,期待会看见它的“子体”。

谁是接收者?谁是感知者?在1Q84年的世界里,一切都假得透顶,但如果你愿意相信,假将成真。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过年咯!》

photo courtesy of Kuanth
























八十年代。四个十来岁的少女,趁着其中一人的父母在节日期间出国旅游,搞来一本图文并茂的圣诞大餐食谱,依样画葫芦,把他们家厨房弄得天翻地覆。鸡扒、马铃薯、沙拉放在不成套的盘子里,配上东拼西凑的刀叉和装着苹果汁的高脚杯,再点上从家里神台下抽屉偷来的红蜡烛,照着书中照片上的样子把餐桌布置得似模似样。大家还特地打扮一番,在音乐声中一起彩排各自憧憬的未来。

这几年混在洋人堆里,看到不同国家的人庆祝圣诞节的方式都不尽相同,连我们熟悉的负责派礼物的圣诞老人Santa Claus,也有Sinter Klaas Father Christmas 等不同的版本。 许多朋友忙着追赶已经十分商业化的圣诞潮流同时,很在乎孩子们是否懂得圣诞节的意义和节日特有的一些传统。 我被他们影响,也很愿意相信圣诞老人神话,每年平安夜都给阿乐阿和两兄弟制造一点惊喜,所以到今天他们还是相信他老人家的存在。今年重读《极地特快》(The Polar Express)也心血来潮翻出一串铜铃逗他们。

七月回新加坡度假,约了如璇喝咖啡,她突然提到出书大计。我一边强装镇定,一边算计着要如何劝她悬崖勒马。后来听她呼天喊地说人家等着稿子,她却挤不出半个字的窘境。不久她说书出来了,要了我的地址,《过年咯!》就飘洋过海地来了。


金发碧眼的邮差还没踏出院子,我就手忙脚乱地把包装拆掉,迫不及待的翻阅。灶神、年兽、年夜饭这些曾经熟悉的字眼跳跃在色彩斑斓的书页间。我什么时候竟然把这些都忘了呢?这几年老是在庆祝圣诞节,过年后就再也没有精力搞什么农历年了。这么多浪漫的传统,我竟然从未好好珍惜利用。看来今年得动动脑筋娱乐一下两个小朋友。

喜欢书中的文字,没有那种硬生生要“传递中华文化传统价值”的常常让我打哈欠的说教。的确,学习应该是快乐的,阅读更应该令人愉快。书中有些地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漫画得很。比如奶奶在百忙中还要做面膜护理、突然加插的英文“helloI’m the kitchen god!”、还有彤彤祝奶奶早生贵子等等,都很有幽默效果。

photo courtesy of Kuanth
翻到纸娃娃的一页,看着彤彤和小小的纸娃娃和纸衣服, 心里是一阵感动,然后有点鼻酸。小时候一年才添一件新衣,衣服款式也往往不是自己喜欢的。但是在二姐的巧手下,我的纸娃娃却有穿不尽用不玩的衣服鞋子帽子手提袋。有一年她还照着我的新衣款式做了一件纸衣服给我的娃娃。


往事如烟。

安排圣诞老人在平安夜上门派礼物容易处理。在这个找不到一家像样中餐馆的地方,我该到哪里去弄一座灶神像?












Saturday, December 17, 2011

《丑小鸭》 by Hans Christian Andersen




年关将届,又是列下新年大计的时候。
“读三国”当然首当其冲。我年年练习,这三个字写得特别好。每年写的时候总是雄心万丈,过年后不久一定会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然后告诉自己这次一定会成功。当然,往往关羽还来不及出场我就放弃了。

阿乐还没出世,我就下定决心培养他对阅读的爱好,也列下了一些经典童书提醒自己一定让他读。十年下来,他果然不负所望,从能够独立阅读之后就步他老妈的后尘,一脚踏入书海无法自拔。在打球溜冰游泳挖洞爬树和玩星际争霸StarCraft之余,总是在读点什么。 一天放学回家,只见他坐在沙发上,一口一个饼干,埋首于一本他久不曾碰过的“The Ugly Duckling”《丑小鸭》。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他一会儿,他偶然抬头,我们相视一笑,他又拿起一块饼干往嘴里塞,回到书里。

安徒生的《丑小鸭》 ,这个永远的经典,是自己小时候最爱的一个故事!

那时家里茶几上总是随便放着一盒色彩斑斓的繁体字版《安徒生童话集》,里面装有《丑小鸭》、《国王的新衣》、《美人鱼》和《大拇指姑娘》等几个故事的小书。 大概八、九岁吧,母亲努力维持着家计,哥哥姐姐们忙着经营自己的青春。我除了踩着木凳挂在窗前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邻居忙碌着各自的生活,也只有常常将自己迷失在童话故事里。
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学校里那种长得漂亮人气又高的女孩。我常常把自己想像成丑小鸭。逐渐懂事后,那盒《安徒生童话集》已不知所踪,我也忘了要成为天鹅的心愿。后来不知从哪里读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一句,就认定只要我多看书,就会长得漂亮。这些年来,闲书正经书着实读了不少,有没有变漂亮当然见仁见智。常常读罢一本好书,总是会随手写下一些感想(感谢那位心情不好就叫人写读书报告的中学华文老师)。开启这个博客就是要将过往写下的和今后要写的保存下来,顺便满足发表欲。这几年太颓废,真的需要做点事。

我乃电脑盲一个,能够启动这第一个post很不容易。 尝试加插照片也用了我大半天。 新年大计中也列下了要慢慢学会把博客搞得专业一点。

终于成功post了,喝咖啡喘一口气。突然想知道,别的爱书人啃书时是个什么模样?